问题 | 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是: 1.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2.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坦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4.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特点 普通合伙企业的特点: 1.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成立的法律基础。 2.合伙企业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 3.合伙人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网提醒您,《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为:出资人责任不同: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全部为普通合伙人;而有限合伙企业中一部分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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