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
释义 | 一、什么是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和程序,这些规定是判定是否属于违法转让的法律依据。比如: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明确了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明确了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情形。《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明确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的情形。 二、土地使用年限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年限的意思是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法律网提醒,土地使用年限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得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土地使用权过户所需资料 土地使用权过户所需资料根据具体的情况有所不同: 1.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2.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批准文件。 3.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应提交地上变更后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4.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2]《比如: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九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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