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业主能拿到房吗,破产的基本流程 |
释义 | 一、破产清算业主能拿到房吗 破产清算业主能不能拿到房区分以下情况: 1.如果业主所购房屋已建成,即便开发商已破产,也存在对购房者履约的可能,也就是说业主有可能拿到房子; 2.如果房屋未建成,且已付清全部房款额的情况下,破产财产内未包括购房者所购房屋,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转移房屋所有权,但在购房者未付清房款的情况下,开发商可以自行选择解除购房合同还是转移房屋所有权。 二、破产的基本流程 破产的基本流程有: 1.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立案审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 4.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 5.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 6.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止,公司继续经营 7.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 ![]() 三、破产的特征 破产具有如下的特征: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到期债务"是指已经到了履行还债义务期限的债务;"清偿"是指全部偿还;“不能清偿”是指没有按期清偿的各种可能性。债务人资不抵债并不能当然认定为“不能清偿”。 2.存在多数债权人 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只需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即可。当存在多数债权人时,如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由于债权人竞相请求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可能造成部分债权人得不到偿还或只得到少量偿还的情况,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因而需要一种特殊的程序——破产程序,以保证各债权人的损益公平。 3.债权人公平受偿 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决定了债权人无法实现全部债务。而按照“同质债权、同等地位”的要求,必须依照法定顺序,按照同一比例,将债务人的财产在各个债权人之间分配,以保证债权人之间的公平。 4.免除未能清偿的债务 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未能清偿的债务部分被免除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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