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效力的其它情形有哪些,如何认定合同的效力 |
释义 | 一、合同效力的其它情形有哪些 合同效力的其它情形有: 1.有效合同 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 2.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 3.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4.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二、如何认定合同的效力 认定合同的效力,需要从三个方面考虑。 1.需要考虑当事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需要考虑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要求表示行为应当与效果意思相一致。 3.需要考虑该合同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对合法的意思表示,法律赋予其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法律网提醒您,如双方当事人不能签订买卖枪支等国家禁止交易的合同,类似这样的合同即使意思表示真实也不受法律保护。 4.需要考虑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 三、确认合同效力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 确认合同效力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根据民法典规定,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时效是3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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