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损害赔偿考虑的因素,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离婚损害赔偿考虑的因素 离婚损害赔偿考虑的因素主要有: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 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受害人较易容忍和谅解,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过错严重的,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就大,为补偿或恢复这种伤害,则应确定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 应结合过错方侵权行为的方式、手段、场合等具体情节综合考虑。 4.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 过错方无任何固定的经济来源,你要他(她)再多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是无能为力。 5.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 在确定赔偿数额时,要因地制宜,酌情考虑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结合其他因素,合情合理地确定一个具体数额。 二、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网提醒您,这里所讲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三、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须满足哪些条件 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须满足下列条件: 1.配偶一方的行为有重大过错; 2.夫妻离婚是由过错方的重大过错所导致的; 3.无过错方因对方的过错行为而受到精神或者物质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4.请求方本身没有过错。通常离婚的发生,夫妻双方都有不同程度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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