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权的主要特点,抵押权和质权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一、质权的主要特点 质权的主要特点如下: 1.质权的从属性。 质权的从属性是指质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因为质权是以担保债权为实现目的的。 2.质权的不可分性。 质权的不可分性是指质权与抵押权一样具有不可分性,即质物的全部价值担保债权的全部。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权标的的全部,即使债权部分受到清偿也不受影响。 3.质权的物上代位性。 质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权标的的代位物上。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失。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出质财产。 4.质权的优先受偿性。 质权的优先受偿性是指质权人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以质权标的的价值优先受偿其受质权担保的债权。 二、抵押权和质权有什么区别 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有,抵押权人不占有被抵押的财产,而质权人占有被质押的财产;抵押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而可质押的财产包括动产和权利;以及抵押权人与抵押人订立的是抵押合同,质权人与出质人订立的是质押合同。 ![]() 三、什么是质权人和出质人 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是质权人;而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是出质人。 法律网提醒,质权人和出质人指的是不同的两种人,也可以说是相对应的身份,出质人是将财物提供出去的人,给自己的债务做担保,质权人是接受占有财物的人,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以将该财产变卖、拍卖等方式获得自己的钱财,保障自己的权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