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登记的原则,结婚登记的程序 |
释义 | 一、结婚登记的原则 结婚登记需要遵循如下原则: 1.结婚在男女方完全自愿的基础上。 2.结婚需要满足一定的年龄条件,即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的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4.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申请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户口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法律网提醒您,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 ![]() 三、结婚登记的机关 结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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