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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卖合同通常有哪些条款,法院管辖地是哪个?
释义
    一、买卖合同通常有哪些条款
    买卖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约定,买卖合同通常有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物;标的是一个常用的法学术语,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物可以是物,如借款合同的标的是货币,买卖合同的标的是出卖物。标的也可以是行为,如货物运输合同中的劳务。也可以是智力成果等。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方式包括交货方式、验收方式、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等。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买卖合同法院管辖地是哪个?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地为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合同当事人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网提醒您,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商品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商品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且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
    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4.商品买卖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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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7:4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