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执行人有哪些注意事项,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 |
释义 | 一、申请执行人有哪些注意事项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执行人的注意事项有: 1.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2.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法定执行措施,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暂缓或撤销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执行措施,但必须经人民法院核准。 3.申请执行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告知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情况和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情况。 4.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民事义务是否能得到全面履行,其重要因素在于被执行人有无财产可供执行。 5.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在案件中止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恢复执行。 二、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 三、申请执行的条件 申请执行的条件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两年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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