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基本情况 |
释义 | 一、工伤保险基本情况 参保范围: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认定条件: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工伤保险有一个争议性的规定,即在在工作岗位发病并在48小时内死亡的,被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发病后超过48小时死亡的,就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覆盖范围: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参保人数1.99亿人 二、工伤保险的范围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一)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都须依照法律法规对受伤害的职工承担赔偿责任,不因无过错而免责。 (二)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政策规定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政策规定支付工伤赔偿。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工伤保险基本情况的相关知识,工伤保险基本情况涵盖缴纳主体、缴纳范围、缴纳人数等多种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法律网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本条例》第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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