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形,提前终止合同押金要退还吗 |
释义 | ![]() 一、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形 法律网提示,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有以下情形: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 二、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押金要退还吗 租客在租期内提前退房,房东应该退还押金,因为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押金是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的。因此,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到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但是如果租客因为违反了租赁合同而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即赔偿房东的实际损失。 三、提前终止合同算违约吗 提前终止合同是否算合同违约,要看具体情况来判定: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有法定事由,提前终止合同就不存在违约的问题。 2.若是当事人一方想提前终止合同,则算是合同违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引用法条: [1]《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2]《担保法》第九十三条 [3]《担保法》第一百零八条 [4]《担保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5]《担保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6]《担保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7]《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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