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出来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一、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出来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二、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原籍需要的资料 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的,需要的资料:村委或街道办证明、接收户口的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迁户人户籍证明、迁户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准迁证第3联),所需资料:准迁证、迁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根据相关内容规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 第六十九条 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五)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三、女方离婚了迁户口要男方户口本吗 不要。离婚后女方可持准迁证、离婚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即可。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出来需要什么手续的法律知识。综上所述,离婚后女方想将户口迁出,可以先了解流程和所需的材料。结婚时,户口迁入不是必须的,迁入前要认真考虑。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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