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组合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
释义 | 一、购房组合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一)办理了组合贷款之后,想要提取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有以下几个前提条件:从来没有办理过公积金委托划扣;组合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商业贷款尚未结清;公积金贷款部分累计逾期期数在3期以内(不含3期);如果满足以上条件,您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部分。 (二)如果您提取公积金余额归还贷款本金,那么借款人及配偶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商业贷款剩余金额,且累计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其商业贷款本金。 (三)如果是按年提取公积金余额还商贷本息,那么借款人及配偶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此前一年(12期)应偿还的月还款额之和,但不包括在此期间以自有资金提前归还的商业贷款本金,且累计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商业贷款本金。 ![]() 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贷款额估算方式,可用合同价×85%,预估出大致评估价格。贷款买房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开发人员)在该镇永久居住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一个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良好的信贷,贷款服务能力; (四)订立合约或协议,以购买房屋; (五)没有住房补贴的购房人的购房价格不低于30%的购房者首付;住房补贴的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首付款; (六)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补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七)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购房合同范本范本 甲方(售房人): 乙方(买房人): 见证人: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此面积不含地下室面积);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乙方在 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在 时由甲方退还乙方。 第四条 该房屋协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 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 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 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a、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b、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自行选择) c、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自行选择)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第九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 a、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b、权利转移之日 起转移给乙方。(自行选择) 第十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可双方自行约定) 第十一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条 本契约 a、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 b、自 之日起生效。(空白处可自行约定)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 址: 地 址: 现住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购房组合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吗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办理购房组合贷款后,可以提起住房公积金,但是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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