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书写时要注意哪些禁忌 |
释义 | 一、借条书写时要注意哪些禁忌 (一)忌空白过失 书写内容部分与签字盖章之间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条者填写其他内容,或者将原内容裁去,在空白处重新添加内容,由此产生麻烦。如有的持条人事后在空白处补记“若逾期不还,借款利息将加倍”等内容,使借款人利益受损。 (二)忌大、小写不清 写借条时只有小写,没有大写,小数点位置不准确,字前头有空格,或者大小写不符,都会容易被持条者添加数字或修改,由此而引发纠纷。如有的小写借款金额10000、00元,可能由于笔误会多添个零或小数点位置点错,写成100000、00元,小写金额后再写大写,则一般不会出现此类低级错误。 (三)忌不写日期 借条不写日期一旦发生了纠纷,事实真相常常难以查清,对诉讼时效的确定也容易造成困难。 (四)忌用易褪色的墨水书写 借条不宜用圆珠笔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书写,如用此写,当遇保存不当、或受潮、或水浸时,字迹会变得模糊不清,并为有别有用心的人用化学制剂涂改留下可乘之机,制造麻烦。如有的案件纠纷中出现,写借款金额时,借款人谎称笔故障,换用褪色的笔书写,致使事后借款金额部分因字迹褪色无法辩论。 (五)忌不认真核对 借条写好后要反复核对,在找别人代写或由对方代写后,对字据要字字斟酌,不能稀里糊涂地就签字盖章,以免后悔。 (六)忌内容表达不清 借条有的字据将“买”写成“卖”、“收”写成“付”,“借给”写成“借”等等,都极容易颠倒,是非难辨。 (七)忌名字不全 借条有姓无名或有名无姓,这对持条人来说要注意,可能会给写条人留下赖帐的把柄。 (八)忌使用同音同义字 写姓名不要用同音同义字、多义字代替,否则也是容易发生责任不清的纠纷。 (九)忌印章不规范 借条由他人代笔书写或代签名,而且只在借条上面按一个手印,如发生纠纷时很难认定责任。 (十)忌还款时不索回借条 还款时,对方如一时找不到借条,应让其写一张收据留存,待日后凭依此据兑换借条,这样不会留下隐患。 ![]() 二、借条怎么写有法律效力? (一)标题要写“借条”。 (二)借条上要表明借款的目的,赌债、分手费这些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三)写明“今收到某某出借的多少钱”,表明已经交付了借款。借款金额要有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四)写明月利率或者年利率,年利率不能超过36%,否则超过的部分无效。 (五)写明还款日期,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偿还借款,借款人也可以随时归还借款。 (六)写明出借人姓名,要与身份证上的保持一致。 (七)最后是出借人、借款人签名按手印。落款日期最好是借款实际支付的日期。 三、有欠条能打赢官司吗 债权人有欠条,如果欠条能够充分地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能支持债权人的诉讼主张的,则能打赢官司;如果欠条证据不够充分的,则当事人还需要依法收集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类型的证据,才能打赢官司。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借条书写时要注意哪些禁忌的相关知识,我们在写借条的时候,需要借条的内容进行相关的一个协商。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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