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改名字怎么改 |
释义 | 一、已经离婚给孩子改名字怎么改 父母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再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姓名,申请变更姓名手续如下: 一般来说,姓名在我国变更时,应按照《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再作变更。 《民法典》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8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二)父母离异变更18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四)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 二、小孩改名需父母双方到场吗 不需要。未成年人改名字需要父母一方在场。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三、如何构成离婚呢 对方构成重婚罪离婚的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后孩子改名字怎么改的相关知识,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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