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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结婚证离婚时财产怎样分割
释义
    一、没有结婚证离婚时财产怎样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而生活在一起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关系,只能按照非法同居进行处理。
    男女双方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二、没有领结婚证在一起生活的离婚退彩礼吗
    原则上没领结婚证的就应该退回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没有结婚证是否可以离婚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区别对待
    (一)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构成事实婚姻的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的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对于事实婚姻的当事人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同居不构成事实婚姻的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的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构成同居关系的双方要求离婚的
    (1)先去补办结婚登记,结婚的效力一般追溯到两人同居生活时。
    (2)双方不同意补办结婚登记的,法院直接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办理结婚登记,但是结婚证遗失的
    结婚证遗失之后要求离婚的,有两种处理方式:
    (1)离婚前双方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然后再离婚。
    (2)因为办理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一般都有备案,到领取遗失的结婚证的婚姻登记处查结婚档案证明,就可以携带该证明到法院起诉离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没有结婚证离婚时财产怎样分割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没有结婚证离婚时财产由双方进行协商确定。同居期间,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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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2: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