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与违约责任
释义
    一、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与违约责任
    先履行抗辩权规定在《民法典》第四章“合同的履行”,而违约责任规定在第七章。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违约责任包括实际违约责任和预期违约责任两种情形。实际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预期违约责任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二、合同履行中先履行抗辩权的使用条件为哪些
    合同履行中先履行抗辩权的使用条件为以下这些:
    (一)双务合同必须是有效的且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否则就没有请求对方履行的权利,更无从谈起适用先履行抗辩权。
    (二)必须是同一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要互负债务。先履行抗辩权只存在于双务合同中,对于各类单务合同都不能适用。因为只有双务合同才会产生对待给付义务。必然有先后履行顺序,如借款合同、保险合同等。
    (三)根据商业习惯和惯例有先后履行顺序。其中对合同履行顺序的约定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但约定的合同履行顺序可以改变上述两种情况下的合同履行顺序。
    (四)必须是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这是后履行债务一方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前提条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其实质上是对应当先履行合同义务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抗辩。
    三、先履行抗辩权跟后履行抗辩权区别
    (一)概念不同
    1、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是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亦即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在传统民法上,有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理论,却无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中国《民法典》首次明确规定了这一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这些都是它不同于后履行抗辩权之处。
    (二)构成要件不同
    1、后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2、先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
    (三)适用条件不同
    1、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
    (2)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
    (3)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
    (4)对方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是可能履行的。
    2、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
    (2)该合同需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与违约责任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可知,先履行抗辩权是在后履行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时提出,并且可以要求后履行方在条件成就时负违约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9: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