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一、给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我国《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国《刑法》第150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140条的规定处罚。 ![]() 二、假冒伪劣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看具体情况定,符合取保适用条件,就可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如何认定伪劣产品 如今,我国市场上的伪劣产品可以说是很多的,与此同时《刑法》中也相应的规定了罪名,只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达到一定程度的,就会对行为人定罪处罚。如何认定伪劣产品?伪劣产品有广义、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伪劣商品如产品质量法中的规定。根据该法规定,伪劣商品是指生产、销售的商品,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质量、性能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或冒用、伪造商标、优质产品标志、认证标志、生产许可证,或失去了使用价值的物品。其特征是:一是伪劣商品包括了假冒商品,二是其法律责任既可能是刑事的,也可能是民事、行政的。狭义的伪劣商品是指作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对象的伪劣商品。根据《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和《产品质量法》第49条、第50条、第52条的规定,狭义的伪劣商品主要包括:根据上述规定,狭义的伪劣商品,是指生产、销售的商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质量不合格或者失去了使用价值。(1)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2)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产品;(3)不合格的产品;(4)失效、变质的产品。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给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的相关知识,我国《刑法》第140条有相关明确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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