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合同的法律知识 |
释义 | 一、担保合同的法律知识 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尽管我国合同法并未单列一章进行规定,但这绝不意味着它不重要,而是因为担保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其规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 特点性质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我国《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的订立目的是保障所担保的债务履行,保护交易安全和债权人利益。担保合同的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成立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的成立应以相应的合同关系的发生和存在为前提,而且担保合同所担保的债务范围不得超过主合同债权的范围。二是处分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应随主合同债权的移转而移转。三是消灭上的从属性,即主合同关系消灭,为其所设定的担保合同关系也随之消灭。四是效力上的从属性,担保合同的效力依主合同而定。担保合同的订立时间,可以是与主合同同时订立,也可以是主合同订立在先,担保合同随后订立。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约定担保合同不从属于被担保的合同的,若被担保的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并不因之而无效。”《民法典》也明确规定了最高额保证和最高额抵押,允许为将来存在的债权预先设定保证或者抵押权。 ![]() 二、担保合同生效的时间 (一)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抵押合同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抵押担保的范围; 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三、担保合同的主体由主合同的主体构成 主合同的债权人就是担保合同中的债权人即担保权人,主合同的债务人就是担保合同中的债务人即担保人。主合同的当事人和担保合同的当事人相重合。例如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担保方,就是主合同的债务方,而接受定金的担保权方,就是主合同的债权方。又如留置担保的主体,也是与主合同的主体相重合。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担保合同的法律知识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其生效与否与主合同的效力密切相关。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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