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规定 |
释义 |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盗窃、诈骗等财产型犯罪排出在附带民事诉讼之外,不仅浪费司法资源,而且增加当事人诉累。 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55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为: (一)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财产损害赔偿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前提 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3月21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62条规定:“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已经得到退赔而仍不能弥补损失的被害人,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被害人不能提供证据证实被告人确有财产可供赔偿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可见,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以被告人确有赔偿能力为前提。但如此规定有失偏颇。附带民事诉讼实质上是民事诉讼,应适用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在赔偿问题上应采取“实际损失赔偿”原则,至于被告人是否有履行能力,不应是法院应当考虑的因素。如果被告隐匿财产、转移赃物,或在判决时没有财产,但日后有赔偿能力的,不让其履行赔偿义务将不利于惩戒犯罪分子和保护受害人利益。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规定的法律知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规定、因犯罪行为造成的间接损失应纳入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和侵犯财产罪等非财物损坏案件造成的损失应纳入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5]《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