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 二、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是法条竞合吗 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不是法条竞合。法条竞合,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若是行为人同时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应本着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按照交通肇事一罪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关系 最为明显的是,危险驾驶罪的增加,使交通肇事罪分为两种类型:(1)作为单纯过失犯的交通肇事罪,即不以危险驾驶罪为前提的交通肇事罪。如未取得驾驶资格而驾驶机动车,过失致人伤亡的,属于单纯的过失犯。这种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说是“故意”的,但不成立刑法上的故意,既不是结果加重犯,也不是所谓复合罪过。(2)作为危险驾驶罪的结果加重犯的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是故意犯罪,但危险驾驶行为过失造成他人伤亡,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的,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此时,行为人对基本犯(危险驾驶罪)是故意,对加重结果为过失,从而成为结果加重犯。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逃逸方式也与危险驾驶罪相关联。例如,醉酒驾驶过失致人伤亡后驾车逃逸的,其逃逸行为是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中的法定刑升格的竞合,亦即,醉酒驾车逃跑的行为既符合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又是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由于适用交通肇事罪的升格法定刑重于危险驾驶罪,因此,对该行为不另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只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交通肇事后(包括追逐竞驶过失造成伤亡结果后),以追逐竞驶的方式逃逸的,原则上也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罪,适用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定刑。 综上可知,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属于不同的两种罪名,两者在主客观方面以及侵犯的客体都存在差异。以上就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问题帮大家找的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是什么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需要解决的话,也可以通过登录我们的网站上,上面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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