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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释义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流程如下:
    (一)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相关资料;
    (二)批准,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填写转让审批表;
    (三)签订转让合同;
    (四)公证,转让合同应经过公证;
    (五)变更登记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要件。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一)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二)批准,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并进行现场勘察,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核对无误后,填写转让审批表。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三)签订转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并且转让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
    (四)公证,转让合同应经过公证。
    (五)变更登记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要件。经办人依据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票据等,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审批表,可随转让审批表同时报批。
    三、土地使用权可以永久性的转让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没有永久使用权,只有在使用期限过了之后,去办理续签手续,所以永久使用权是不合法的。
    综上可知,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从签订合同到登记过户都有一套规范的程序,缺少一环都有可能造成重大的法律风险。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的流程是什么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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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1: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