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机关可以行政赔偿吗 |
释义 | 一、行政机关可以行政赔偿吗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所以行政机关可以行政赔偿。 我国颁布的《国家赔偿法》所接受。该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因此,无论行政机关在作出职权行为时有无过错,只要其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且因此给相对人造成损失,就应承担赔偿责任,而不管其主观上有无过错。受害人也无须证明作出行为的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有故意或过失,只要行政机关无法证明其实施的行为合法就要无条件地予以赔偿。 ![]() 二、行政机关是否可以参与民事诉讼 可以。 《民事诉讼法》第一节 当事人 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这里规定的其他组织,包括行政机关。 民事诉讼主体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 (一)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 (二)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包括诉讼代理人; (三)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民事诉讼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保证民事诉讼活动合法有效地进行。 我们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诉人。合格的当事人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我们在法庭上有时会遇到被告反驳原告称“你不能告我”,或者“你没有实体权利,你不能当原告”,法院要对当事人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并作出判断,这就是当事人诉讼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即案件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是否是本案正当当事人。 三、行政行为能撤销吗 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实际上,在司法实践当中因为行政机关的行为而造成公民权益受损的情况大部分时候是在权益受损之前行政机关以及公民之间相互协商进行解决的采用的是行政补偿而不是行政赔偿,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行政机关可以行政赔偿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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