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遗嘱公证如何继承 |
释义 | 一、房屋遗嘱公证如何继承 (一)房屋继承这么公证: 1、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 2、当事人提交证明材料;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4、领取房屋继承的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 二、一般有遗嘱的遗产怎么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合法的遗嘱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自书遗嘱,即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 (二)代书遗嘱,即由他人代书的遗嘱,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有效: 1、有两个以上合格的见证人当场见证。 2、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 3、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均须签名。 以上三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条件均属无效。 (三)录音遗嘱,要使录音遗嘱有效,必须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便无效。 (四)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也必须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也是无效。而当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应属无效。 (五)公证遗嘱,对于以上四种遗嘱形式,经遗嘱人亲自申请,可以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而且公证遗嘱的效力优于其它任何形式的遗嘱。 三、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 1.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是指当事人曾就特定的债权设定房地产抵押权,并且,此项房地产抵押权尚未因法定的原因而消灭。房地产抵押权若不存在,则不能实现抵押权。 2.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能行使抵押权。清偿期为房地产抵押权人得依法向债务人请求债务履行的时期,应以登记的日期为准。清偿是指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若债权仅获部分清偿,抵押权人可行使抵押权而使未受偿部分的债权获得清偿。 3.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中国立法对于抵押权与主债权的关系,严格遵循抵押权的附从性,故在债权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瑕疵必然会影响抵押权的效力。若债权的不能履行,系房地产抵押权人的原因所致,则抵押权人不能以债权已经到期为由,实行房地产抵押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屋遗嘱公证如何继承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遗嘱继承公证需要先申请,其次是提交遗嘱和身份证明等材料,然后公证机关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领取房屋继承公证书。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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