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鉴定申请是怎么写的?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鉴定申请是怎么写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岁,民族*族,单位***市***公司员工, 地址***省***市***区***街***委***组, 电话********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岁,民族*族,单位***市***公司员工, 地址***省***市***区***街***委***组, 电话******** 请求事项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 事实和理由 (简要事故简要经过):200*年**月**日**时**分,被申请人驾驶*A*****号***牌小汽车在国道***线加***米处将申请人撞伤。经****市交警支(大)队调查,作出第****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申请人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经****医疗(法医)机构鉴定,申请人身体****部位造成***伤,经住院治疗,现已医疗终结。申请人认为交通事故造成申请人的人身损害已达伤残程度。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特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委托伤残评定机构申请。并请向申请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定机构,供申请人选择。 此致 ****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 **年**月**日 二、车祸申请伤情鉴定的时间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管理办法》第42条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公安机关将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将做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鉴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鉴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三、交通事故鉴定应提交的材料 (一)被鉴定人(伤者)携带上述资料需要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营养期限、护理费用等相关项目的鉴定。(鉴定按项目来收费) (二)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预约时间,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提前约定,评时时机可行时,第1、2可以同时进行) (三)关于鉴定收费,各省价格都不一样,省内的机构基本一致,收费标准也体现地区差异,(鉴定费用一般是由当事人先行垫付,索赔时可要求对方支付该鉴定费用。) (四)等待鉴定结果。(视情况而定,复杂的一般会进行三次鉴定,由多个专家组进行研究鉴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鉴定申请是怎么写的?的相关知识,总的来说,交通事故鉴定申请需要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求事项以及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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