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程序 |
释义 | 一、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程序 (一)案件受理登记; (二)现场勘察记录; (三)签发《停工(核查)通知书》(应注明:A、上述行为书面说明;B、本人身份证明材料;C、房屋相关材料); (四)填写《 案件立案审批表》(签承办人意见及依据,然后交领导审批同意后做调查笔录); (五)做《调查询问笔录》(相关说明:A、这个日期那一天不确定,要看当事人配合情况决定。B、做现堪和笔录时,首先亮明身份,由两人以上执法,宣布执法依据;C、内容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房屋所有者是谁,违建的出资建设者是谁,房屋开工日期,房屋所处位置,工程进度,房屋面积、结构(分砖混、砖木、钢架、简易棚亭披屋),工程造价,完工时间,所作用途,问清是否办理建房手续,告知其违法行为,违反什么法律条款,当事人确认笔录内容,请当事人签名,并紧顶内容下格签名); (六)给规划部门发商请函,认定是违法建筑; (七)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 (承办人意见及依据,报领导审批); (八)签发《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在何年月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限期日期根据房屋面积,结合裁量权决定,并告知其陈述、申辩权; (九)送达回证; (十)限期拆除到期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十一)填写《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将《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报区政府备案; (十二)签发《强制拆除决定书》(告知其三个月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 (十三)签发《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限其在7天内自觉履行行政决定; (十四)送达回证(限期拆除决定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可以一次性同时送达); (十五)15、7天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十六)签发《强制执行决定书》,告知其三个月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 (十七)送达《强制执行决定书》; (十八)张贴《强制拆除公告》(限其七日内自行拆除,离发《强制执行决定书》1个月); (十九)拟定强拆方案,组织强制拆除 制作强拆现场笔录,此时离发《强制执行决定书》三个月后,达到行政复议、诉讼期时间要求。 二、违法建筑强拆有赔偿吗 违建拆除没有补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三、违法建筑多长时间可强拆 只要是违章建筑,那么该建筑自始至终都是违法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程序的全部内容。只有法律赋予行政机关有拆除权的行政机关才有权决定是否强制拆除。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了解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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