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诉转自诉案件必须符合的条件包括 |
释义 | 一、公诉转自诉案件必须符合的条件包括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所以,这一类的案件,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一)必须是侵犯人身或者财产权利的犯罪; (二)必须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起诉的人必须是被害人,但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可以是被害人,也可以是其他知情人; (四)被告人要明确,个人信息必须准确; (五)被告人的犯罪证据必须确实充分; (六)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且自己必须有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据。 ![]() 二、公诉转自诉案件为什么不能调解 公诉转自诉案件其实是对公安机关,检察院行为的一种审查,是一种监督纠错机制。它本质上仍是公诉案件,只不过赋予了被害人自诉的救济权利,因此是不允许调解的,除了民事赔偿部分。但是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和解。公诉转自诉案件可以和解。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3款的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三、公诉转自诉案件的案件是什么意思? 公诉转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一)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1、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 2、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公诉转自诉案件必须符合的条件包括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公诉转自诉案件的条件主要就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零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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