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延迟开庭的法律依据 |
释义 | 一、申请延迟开庭的法律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二、延期开庭的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三、延期开庭一般延期多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可以延期审理的条件: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延期审理法定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申请延迟开庭的法律依据的法律知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使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需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符合法律规定情况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法律网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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