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后法人有什么后果 |
释义 | 一、破产后法人有什么后果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破产后法人的后果如下: (一)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二)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 (三)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二、法人破产后还可以再申办公司吗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法人代表是可以申办其他公司的,但不能担任新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破产后法人还有股份吗 上市公司宣布破产后,所买的股票已经没有了,所以亏损了,就没有股份了,破产后法人的股份自然就被收回去了。 根据破产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破产后法人有什么后果的相关知识,自破产宣告之日起法人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以及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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