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 (一)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二)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 ![]() 二、交通肇事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发生重大事故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三、交通用事故的管辖法院是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既可以向侵权行为地(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相关介绍,发生车祸之后,如果要进行赔偿的话,是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赔付,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进行赔付,一般包括误工费,医疗费等问题,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三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三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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