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二)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四)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五)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六)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踏查,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七)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八)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九)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以办房产证吗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办房产证条件之一,民法典、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办理房产证还要以下证件、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划拨土地未登记的,可提交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划拨用地的文件。 (四)单体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或者投资额30万元以上的房屋,应当提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五)房产测绘成果备案表原件;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原件。 (六)商品住宅,提交公共维修资金交清证明原件。 (七)区(县)公安分局出具的门楼牌编号证明。 (八)有偿使用土地的,提交地价款交纳证明;房屋登记面积大于交纳地价款面积的,还应当提交该超过部分房屋在未交清地价款前不转让、不抵押的书面承诺原件。 房屋登记面积大于交纳地价款面积的,登记部门应当对超出部分办理限制登记。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 (一)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 (二)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 (三)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五)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的相关资料。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建设单位要配合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进行项目评估、环境评估等一系列工作,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又是合法建造的前提,开发商切不可因小失大。如果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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