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法律援助? |
释义 | 一、什么是法律援助? 一般包括四层含义: (一)公民的合法权益人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劳动权等受到侵害; (二)自己没有能力保护受侵害的合法权益; (三)需要借助法律手段但是又没有经济能力(钱)聘请律师也交不起诉讼费用; (四)由政府或者社会力量组织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不收取申请人的费用提供法律服务。国务院对法律援助的各项制度给予完善。 ![]() 二、法律援助的特点是什么? (一)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 (二)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四)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五)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 三、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法律援助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第十二条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什么是法律援助?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法律援助条例》 [2]《法律援助条例》 [3]《法律援助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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