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四级伤残鉴定标准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四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严重运动性失语或严重感觉性失语; 3、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4级以下); 4、偏瘫或截瘫(肌力4级以下); 5、阴茎勃起功能完全丧失。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1级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2级以上,另一眼低盲目3级以上; 3、双眼盲目3级以上; 4、双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5、双耳极度听觉障碍; 6、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四)、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 2、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 二、交通事故诉讼程序有哪些 交通事故诉讼程序:(一)搜集证据、材料;(二)诉前财产保全;(三)准备民事诉状、证据;(四)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五)安排伤残等级鉴定、三期鉴定;(六)举证;(七)开庭核对人员、是否回避;(八)陈述诉讼请求。 三、交通事故受伤保险公司理赔吗 交通事故受伤保险公司理赔,除非存在免责的情形。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交通事故四级伤残鉴定标准的法律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文章的内容在法律上对交通事故受伤方面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吧,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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