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和解撤案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刑事和解撤案规定是什么 刑事和解撤案规定如下:《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二、刑事和解还要判刑吗 一般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后,意味着可以不再追究法律责任。不过,通常在刑事自诉案件中适用,如果是公诉案件,即使被害人不再追究,法律上仍要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所以最后会被判处刑罚。但是如果在公诉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公安机关撤案、检察机关不起诉的,意味着被告人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不再判刑。 因此,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并不当然可以被免除刑事处罚。但是,如果有机会和解的话,还是尽量争取和解,法院判决被告人有罪,量刑时会考虑和解的因素,给被告人宽大处理。 三、刑事和解后有案底吗 如果刑事和解后,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当事人会有案底。自诉案件和解后原告撤回起诉,案件没有经过法院实体审判,不会被判刑,也就不会留有案底。如果是公诉案件,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刑事和解后也是需要判刑的,这样会留有案底。而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那就不用经过法院的审判,自然也就不会被判刑,不会留有案底。案底即公民个人犯罪记录,是指是国家专门机关在国家犯罪人员信息库中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和信息记录。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作为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办理:(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刑事和解撤案规定是什么的相关知识,综上,刑事和解撤案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到第二百九十条中,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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