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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申请听证程序
释义
    一、破产申请听证程序
    (一)公安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载明下列主要事项的听证告知书: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理由、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4、告知提出听证要求的期限和听证组织机关。
    听证告知书必须盖有公安机关的印章。
    听证告知书可以直接送达、委托送达或者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
    (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三)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两日内确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听证举行的七日前,将载有下列事项的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听证人员的姓名;
    4、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5、告知当事人准备证据、通知证人等事项。
    听证通知书必须盖有公安机关印章。
    (四)听证人员在听证预备阶段必须完成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宣读听证纪律、征询当事人是否申请听证人员回避等事项。
    (五)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
    (六)举行听证时,由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二、破产清算后债务怎么办
    破产清算后债务处理的办法如下:
    (一)债务人破产,保证人是连带保证的,则对于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债权人参加破产分配,其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可向保证人追偿;
    (二)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的,债务到期,则其债权如同连带保证债权,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连带责任的保证人破产,债权人可向保证人主张权利,该保证债权与其他普通债务的债权无不同的性质。
    三、公司破产清算的流程有哪些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有:
    (一)审计、评估。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
    (二)接受债权申报。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即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破产申请听证程序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破产申请听证一般是符合条件的才可以听证,需要送达听证的告知书,要提出申请才会进行听证。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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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23:4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