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下达传票找不到人怎么办 |
释义 | 一、下达传票找不到人怎么办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二、法院送达的方式有哪些 (一)直接送达,是指法院指派本院的工作人员将诉讼文书直接面交受送达人。 (二)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三)委托送达,是指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时,委托法院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四)邮寄送达,是指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通过邮局将诉讼文书挂号寄交受送达人。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 (五)转交送达,是指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由单位转交受送达人。 (六)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公告方式将诉讼文书内容公之于众,经过法定期间,即视为送达。 三、转交送达的适用范围 (一)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二)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或者劳动改造单位转交。 (三)受送达人是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所在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以上是一篇关于“下达传票找不到人怎么办”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下达传票找不到人怎么办,经过分析,可以得知,这种情况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操作。除此以外,对于法院送达,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建议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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