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冒进口商品如何处罚 |
释义 | 一、假冒进口商品如何处罚 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假冒伪劣商品的常见形式 (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 (二)假冒他人商品的产地、企业名称或代号的商品; (三)虚构企业名称的商品; (四)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 (五)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商品; (六)名称与质地不符、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或者主要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 (七)冒用优质或认证标志,冒用许可证标志的商品; (八)掺杂使假、偷工减料的商品; (九)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旧充新的商品; (十)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 (十一)无标准、无检验合格证的商品; (十二)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商品; (十三)未按有关规定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的商品; (十四)处理商品(含次品、副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其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或“次品”、“副品”、“等外品”)字样的商品; (十五)生产、经销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而未标明有关标识或未按规定提供使用说明的商品; (十六)限期使用的商品而未标明或未如实标明生产日期和失效时间的; (十七)未按规定标明产地。企业名称、企业地址和其他项目的商品。 三、假冒伪劣产品的鉴别方法 1. 对商品商标标识及其包装、装潢等特殊标志真伪进行鉴别; 2. 通过感官品评或其他简易手段进行鉴别; 3. 按照国家标准对商品理化、卫生等各项指标进行检测; 4. 利用本部门的专业特长,特别是长期实践积累的经验,对本企业或行业生产或经销的商品进行鉴别。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假冒进口商品如何处罚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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