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172条是什么 |
释义 | 一、刑法172条是什么 《刑诉法》第172条的具体内容有:公安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移交检察院的案件,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于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15日,改变管辖的,自收到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什么是提起公诉 提起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以及自行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而代表国家将其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提起公诉是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要进行认真、全面的审查,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否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可以询问证人和被害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即应作出起诉的决定,按照刑事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提起公诉的条件 提起公诉的条件可分为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这一规定,与其他国家的规定较为一致,且符合公诉制度的一般法理。具体说来,公诉的法定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依法已经构成犯罪。 (二)证据确实、充分。 (三)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这篇帮文章介绍的是关于“刑法172条是什么”方面的内容,主要向大家介绍了刑法172条是什么,根据分析,这种情况是关于提起公诉的。与此同时,对于提起公诉的问题,如果还有问题,有必要的时候,建议咨询一下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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