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患癌症的医疗期间怎么算 |
释义 | 一、患癌症的医疗期间怎么算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二、医疗期工资待遇是多少 (一)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二)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六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三、员工医疗期满后应该如何处理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如果能从事原工作的,则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解除该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患癌症的医疗期间怎么算的内容,患癌症的医疗期间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进行的,对于属于重疾的,是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引用法条: [1]《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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