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都是判整月吗 |
释义 | 一、判刑都是判整月吗 判刑一般都是整月,但是也有零几天的情况。一般达到刑事犯罪标准时,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通常都是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对诉讼案件的司法判决应当由审判机关根据犯罪事实来进行认定,并依据相关法律适用对犯罪分子进行判决。 二、未成年人小偷小摸会判盗窃罪吗 实施“小偷小摸”的未成年人来说,不以盗窃罪来处罚。 1、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盗窃较大数额财物的故意。虽然刑法不要求“多次盗窃”的财物达到“较大数额”,但行为人应当以盗窃较大数额财物为目的。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与一般成年人有所区别,其对事物的主观认知能力较低、心理不成熟、思想单纯,其“小偷小摸”行为的目的不是盗取较大数额的财物,也不符合主客观相一致原则。 2、行为人客观上的社会危害性较小。未成年人的“小偷小摸”行为,没有致使较大数额财物受到侵害的可能,社会危害性较小,不以刑罚这样严厉的手段对其进行制裁,可通过行政处罚达到惩处的目的。 3、对未成年人应当给予特殊的司法保护。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给予特殊的司法保护。对于未成年人轻微的犯罪行为,一律动用刑事处罚,势必对其心理造成极大影响,难以矫正。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一般也不认为是犯罪。未成年人的“小偷小摸”行为与“强行索要”行为相比,情节较轻,因此也不会认定为犯罪。 三、偷盗未遂能立案吗 盗窃未遂可以立案处理的,这个要看是否达到了盗窃的标准。 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犯罪未遂的定义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是对犯罪未遂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总的原则性界定。这一原则性界定也同样适用于盗窃未遂,即盗窃者实施盗窃时在客观上“已经着手”,但又“未得逞”,是盗窃未遂。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判刑都是判整月吗的法律知识。法官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判刑通常是按整月判刑的,但是也存在零几天的可能性,所以并不是绝对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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