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执照要挂在什么地方 |
释义 | 一、营业执照要挂在什么地方 营业执照必须挂在醒目的地方。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六十三条对有下列行为的企业和经营单位,登记主管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 不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营业执照正本应悬挂在醒目位置,但是只有工商部门要求改正而拒不改正的,才能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对公司或者店铺进行罚款。 ![]() 二、什么是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三、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条件; 2、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的从业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健全的财产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 (二)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2、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 3、企业名称登记表; 4、名称申请表;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这篇文章介绍了关于“营业执照要挂在什么地方”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营业执照要挂在什么地方,从分析可以得知,这种情况需要挂在比较显眼的地方。除此以外,对于营业执照方面的法律问题,有必要的时候,建议找一下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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