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追究时效2年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追究时效2年是什么意思 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根据行为人所触犯的法律不同,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或者是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为人做出了违法行为,但是行为人的行为违反的是行政法律法规,还没有触及犯罪,会受到行政处罚。 行政法关于行政处罚有一个追诉时效的规定: 1.如果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以后,行政机关在一定的期限内并没有发现该违法行为,超过规定的期限以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就不会再进行处罚。 2.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是两年,如果行为人实施的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没有被发现的,就不需要受处罚。也就是说,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不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超过了一定的时间,公安机关才发现,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的时间,指的是行政机关的立案时间,而不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时间。 1.也就是说,如果行政机关是在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期限内,发现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但是作出处罚决定的时间却超过了行政处罚追诉时效,那么这种情况下,行为人还是需要接受行政处罚的。 2.但是如果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是继续状态的,行政处罚追诉时效需要从该行为终了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就不是从发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3.违法行为发生之日,一般指的是违法行为完成的日期,比如运输违禁品的,在途中花费的15天的时间,那么最后一天,才是违法行为发生的日期。如果公民私自接通电源偷电,这个行为持续了十天,那么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是从公民停止偷电的行为那一天开始计算的。 ![]() 二、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法》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连续状态,是指行为人连续实施数个同一种类的违法行为;继续状态,是指一个违法行为在时间上的延续。 三、税务行政处罚的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2001年4月30日以前发生的违法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述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从违法之日起算,过了两年的行政处罚时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免除行政处罚。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行政处罚追究时效2年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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