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 |
释义 | 一、医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 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医院发生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一)属于医疗意外的 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 (二)病人的疾病自然转归 要是像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 (三)难以避免的并发症 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四)患者一方的过错 基于侵权法理论,医院如想免责,则损害结果必须完全是由患方过错所致,否则就不能构成免责事由。如果双方都有不同程度过错,则应分别从原因力及各自的过错程度这两个方面来确定其双方的法律责任。 二、误诊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那么,遭遇医院误诊造成人身利益损害能够请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一)医疗事故责任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二)民事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对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对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误诊给病人带来的损害,医院应赔偿患者因误诊误治增加的不必要医疗费、交通费,根据不同情况赔偿病人因营养支持从而支出的营养费,因误诊误治产生的误工费,如侵权后果严重,还要承担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等。 (三)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三、法律规定医疗机构不能免责的行为有哪些 医疗机构无过错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法律规定医疗机构不能因此免责的行为。主要表现为: (一)因血站原因造成的输血异常反应与感染。 (二)医用产品质量缺陷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等。 违反告知义务,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并造成患者不当医疗损害后果的行为。医生未尽实施医疗行为前的告知义务、医疗过程中的转诊和转院的告知义务以及实施主要医疗行为后的注意事项等的告知义务,并因此给患者造成本来可以避免的医疗损害的行为。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的诊疗护理行为虽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确实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并且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依据民法通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虽然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是经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认为医院在处理该病例时有明显的处理不当或者过失,按照民法通则将判决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医院有修改病历的行为,造成鉴定结果不真实。 (三)医院在治疗中由于使用了假药延误了患者治疗。 (四)有证据证明对患者救治的医务人员本身没有合法资质。 (五)患者到非医疗机构就医受到损害的,按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处理。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医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不管怎么说,在医院发生了医疗事故,医院是有责任的,不是一两句话就能扯开责任的。所以受害人也应该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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