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对外国当事人公告送达 |
释义 |
一、能否对外国当事人公告送达 (一)国内有直系亲属愿意转达的,在当事人授权情况下可以代为签收,以授权书为准。 (二)有固定地址的,可以跨国快递或邮寄送达,以签收回执为准。 (三)可以在当地媒体发布公告,公告送达,以公告媒体样本为准(如当天报纸、电视新闻录影等)。 (四)有条件派遣工作人员到所在国与当事人接触的,可以直接送达,以送达回执签章为准。 (五)人不在的可以留置送达,以门牌下张贴公告的照片为准。 ![]() 二、起诉对方法院传票无法送达怎么办 (一)民事起诉案件如果起诉状无法送达被告,法院可能不受理案件。想办法找到被告的住址,以便法院送达。 (二)民事诉讼中,法院的起诉状副本或传票等无法送达当事人的,可以公告送达,以下是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三、传票送达后还要不要调解 (一)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传票送达后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如果双方同意解决的,法院可以对案件进行调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三)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四)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五)第九十五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能否对外国当事人公告送达相关内容,国内有直系亲属愿意转达的,在当事人授权情况下可以代为签收,以授权书为准,有固定地址的,可以跨国快递或邮寄送达,以签收回执为准,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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