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鉴定笔记检材料 |
释义 |
一、鉴定笔记检材料 (一)需要有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打印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 (二)需要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如: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 二、笔记检查相关要求 (一)笔迹鉴定,运用笔迹检验的专门知识,将证据材料的有关笔迹与嫌疑人的笔迹进行对照,作出笔迹是否涂改、伪造或是否同一的结论,以确定作案人及其作案手段。 (二)第77条规定,“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民事诉讼法(13年最新修正版)有关鉴定的其他规定与刑事诉讼法大体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8条规定,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要受到刑事处罚。 (三)鉴定人受司法机关委托或聘请,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案件 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后作出的 书面结论性意见。是诉讼证据之一。 三、检验内容有那些 (一)比较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面语言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二)比较单字或笔画单个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三)比较各组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四)比较各类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鉴定笔记检材料相关内容,需要有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打印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