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提出有异议公示 |
释义 | 一、如何提出有异议公示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公示期内以书面向公示部门提出; (二)需要实名提出异议,不能匿名。写出具体的,真实的情况; (三)公示部门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 ![]() 二、什么是公示期 公示期是指某一对象在被最终确认之前,由相关单位以各种方式向社会公众或相关人员公布相关情况以听取不同意见的时间段。在这期间,若有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向公示单位提出。公示期过后单位将作出关于该对象的最终决定。 公示期是对公示的时间限定,是近代民主的产物。它的存在无疑最大限度地听取了不同意见,满足了人们的要求,维护了大多数人的权益,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同时,一定的时间限定又不至于使问题因无限期拖延而迟迟得不到解决,提高了效率。 三、公示期的类型 (一)国家公示。国家公示是指国家(政府)通过相关决议、项目和政策之前,把相关草案向社会大众公示,征求意见,以便听取不同意见,对草案做最后修改。国家公示由于涉及大多数人利益且信息量大,因而公示时间较长,一般大于10天。 (二)企事业单位公示 企业事业单位公示是指企事业单位在对单位的相关事项做出调整后,向利益相关人员公示,对此不满人员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单位提出异议,单位再在不同意见基础上做出最终决定。企事业单位的公示期一般在一周左右。 以上是一篇关于“如何提出有异议公示”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如何提出有异议公示,经过分析,可以得知,这种情况包括了书面形式等等,除此以外,如果对于公示期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建议当事人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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