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患者医疗过错鉴定陈述材料
释义
    一、患者医疗过错鉴定陈述材料
    1、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住院患者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例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做出的检验报告;
    4、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5、此外,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二、医疗鉴定意见都是定案根据吗
    不是所有的医疗鉴定意见都是定案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24日正式向社会公布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指出九种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规定指出,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
    2、鉴定人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鉴定人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的;
    3、鉴定程序、方法有错误的;
    4、鉴定意见与证明对象没有关联的;
    三、医疗鉴定的时间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予以受理后,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可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患者医疗过错鉴定陈述材料的相关内容。所以我们大家在去医院看病的时候一定要保存好所有的病历记录和缴费单据,以后再去看病的话也用得着,而且万一要是发生什么医疗纠纷的话这些就是打官司的证据。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5: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