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一、施工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一)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二)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三)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总而言之,承诺书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依据承诺书是否具备以上三个条件。 二、施工合同备案由谁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合同备案)发包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30日内,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发包单位应自合同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同时,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施工过程中,各级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日常中施工合同备案是由建设单位办理的,但也存在双方一同办理备案的情况。 三、施工合同为什么要在网上备案 (一)《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筑法》第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建设部第89号令,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保护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权益的依据。 (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经生效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就产生了法律上的关系。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综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对规范填写施工合同内容,规避“阴阳”等有着重要的意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施工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其实在实践中,只有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法法律相关规定和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诺书才算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六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一条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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