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时要补偿标准 |
释义 | 一、离职时要补偿标准 离职补偿金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的,补偿其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二、什么是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三、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篇文章介绍了关于“离职时要补偿标准”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离职时要补偿标准,除此以外,还有经济补偿金的概念以及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专业的问题,需要找专业的人解决,对于经济补偿金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找一下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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