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县医院是私人控股还是国家控股 |
释义 | 一、县医院是私人控股还是国家控股 县人民医院属于政府开的,所以是国家控股。但是要注意那些混改改制的医院,改成公私合营、纯私营的医院,改制后依然用以前的带有“人民”的名称宣传,使人误解的情况。 二、出现了医疗事故怎么办 1、和解 (1) 医患双方的和解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只能就民事责任进行协商,不能规避当事医院、当事医务人员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 参加和解的患方必须直接与医院发生利害关系,在法律上享有民事权利,依法承担民事义务,如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继承人、代理人等。 (3) 参加和解的院方必须由院方法定代表人即院长参加和解,其代表医院的行为,应认定合法有效。医院的其他人员如参加和解,要持有盖有医院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其和解行为才合法有效。 2、调解(卫生行政部门等第三方介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对调解进行了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3、诉讼(打官司) 三、医疗事故如何鉴定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县医院是私人控股还是国家控股的相关内容。不论是私人医院还是公立医院,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而且医院的收费都是差不多的,最主要的是能看好病,千万不要出现什么医疗事故,不然就麻烦了。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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